一批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典型案例曝光 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公司被處罰
發布時間:2023-11-4 12:25:38 信息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賈珺
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自2022年6月1日《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施行以來,北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預付式消費治理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結合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查處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為進一步加大以案釋法力度,11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外通報近期查處的5起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擅自舉辦民辦學校,未按照規定退回預收款余額,經責令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被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作出合并罰款17464183.87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北京市商務局移交的違法線索,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麗纖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單張記名卡充值后資金余額超過5000元,違反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2022年12月12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1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移交的違法線索,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面向中小學的學科類培訓;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消費者要求退款后,未按照約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預收款余額,違反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2023年2月17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合并罰款17464183.87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停止辦學、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懂曼容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Mr.JUDY洗個頭發”東方廣場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單用途預付卡金額分為2580元、4980元、7980元、12800元4種額度,其《單用途預付卡服務合同》顯示設置1年有效期。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2023年2月27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的兩項違法行為合并處罰,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鰻鰻的愛餐飲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調查,發現當事人在停業后未及時通過電話、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告知消費者,也未在經營場所、網頁顯著位置發布公告,違反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2023年5月18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在對北京旺市百利商業有限公司五棵松旺市百利超市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單用途預付卡未向消費者出具載明規定內容的憑據,違反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2023年10月16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